(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3月13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浙商证券存在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托管业务办公场所未独立,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不完善,对托管部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投资基金管理不健全;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情况违反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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