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
除了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部分在线旅游平台还被曝存在“虚假出票”“两头吃”等乱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出行体验。
今年除夕当天,山东的王女士通过“同程旅行”平台预订了从滨州到济南机场的汽车票。当她按点赶到始发站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该班车早已取消。
王女士告诉都市现场记者:“候车大厅有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告诉我,它那里根本就没有这个车次。”
由于当天是除夕,为了赶上已经预订好的航班,她不得不花费数倍的价格打车前往机场。事后,她向“同程旅行”平台维权,却得到一个让她哭笑不得的回复:“客服说,你已经出行了。”言下之意,订单已完成,无法处理。
都市现场记者联系到该大巴的运营方,工作人员证实,除夕当天中午12点后所有去机场的班次均已取消,问题出在平台系统没有及时屏蔽掉已取消的班次信息。
更有消费者遭遇了平台 “吃完消费者吃商家”的“两头吃”困境。
3月1日,王先生在“途牛旅游”平台预订了杭州一家常住的酒店,下单仅2分钟后便点击退款,但平台以“预订后不可取消”为由扣除了全部款项。
由于与酒店工作人员熟识,王先生直接联系了酒店,得知酒店后台早已取消了该订单,并同意全额退款。然而,平台却坚持需要与酒店核实,迟迟不予处理。
“酒店早就已经操作完了,但平台那边一开始还是说要跟酒店沟通,酒店同意才可以。”王先生无奈地表示。
酒店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其后台显示该订单为“已取消”,且由于是入住当天下午1点前取消,按规定是可以免费取消的。
这意味着,平台一方面扣除了消费者的全部房费,另一方面却并未向酒店支付这笔费用,消费者的退款被截留在平台手中。
对此,律师高正尉分析指出,如果平台主观上存在通过此类手段牟利的意愿,可认定为对消费者的欺诈。即便问题是由于系统漏洞或工作失误等客观原因造成,平台作为合同的履行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平台即使不是主观刻意去欺诈消费者,但因为其工作的失职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不到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高正尉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