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美容行业预付费高额违约金#】#美容机构6元团购变万元分期#截至3月初,李先生已偿还6期账单,期间,他也想解除分期,违约金却成了“拦路虎”。美容协议书显示,美容院有权按协议总金额的30%要求支付违约金。李先生称,“和美容院沟通,对方要赔偿违约金2640元。”对于李先生所述情况,@新京报 贝壳财经记者多次拨打门店电话核实,均未拨通。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指出,按IRR口径测算,李先生该笔分期实际年化利率超30%,高于监管要求的综合年化利率24%上限。
对上述情况,即分期回应称,经内部核查,目前平台现有产品均不存在年化利率超过 30%的情况。上述个案可能涉及历史存量订单,或是商户通过平台提供的赊销管理系统自行发起的赊销订单。如经核实确有利率超过30%的情况,公司将积极核查具体原因,并协助客户妥善处理。
对于高额违约金,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指出,在美容行业常见的预付费消费模式中,一些商家通过合同条款设置高额违约金、赠送项目折算收费等规则,这类条款在法律上往往具有明显的格式条款滥用特征,在实践中很容易被消费者称为“霸王条款”。其法律效力并非当然成立,而需要接受严格的法律审查。
关于“单方违约需承担20%—30%违约金”的条款,刘凯称,在实践中,这类条款通常由美容机构单方事先拟定并批量使用,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如果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也未对违约责任作出充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规定,该条款可能因未尽提示说明义务而不产生效力。
即便条款形式上成立,如果违约金比例明显过高,消费者仍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经营者实际损失、交易性质以及履行情况等因素,对违约金作出适当调减。因此,20%—30%的违约金并非当然有效,在诉讼中存在被大幅调整甚至被认定无效的可能。#315拆局##315一追到底##315骗假不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