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6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江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3,788,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07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717,111,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6,677,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2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6,677,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6,677,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3%。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493,2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6%;反对6,620,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3%;弃权1,6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28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82,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2617%;反对6,62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011%;弃权1,6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72%。
议案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503,1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9%;反对6,310,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1%;弃权1,9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9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92,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211%;反对6,31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23%;弃权1,9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66%。
议案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496,9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1%;反对6,318,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0%;弃权1,9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8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8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2839%;反对6,318,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855%;弃权1,9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07%。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656,0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18%;反对6,193,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1%;弃权1,9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4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544,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379%;反对6,193,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389%;弃权1,9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232%。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667,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34%;反对6,153,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7%;弃权1,9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8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556,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086%;反对6,153,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009%;弃权1,9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05%。
议案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3,907,7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35%;反对6,962,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9%;弃权2,9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9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96,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546%;反对6,96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513%;弃权2,9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941%。
议案七:《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3,913,6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43%;反对6,955,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0%;弃权2,9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97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02,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900%;反对6,955,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99%;弃权2,9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001%。
议案八:《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5,889,1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35%;反对5,932,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5%;弃权1,9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8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78,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56%;反对5,932,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733%;弃权1,9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1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赵垯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6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书面、微信、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刘江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为下属PPP项目公司广西棕榈生态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5,318.60万元,项目贷款期限为16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担保相关协议文件;同时广西棕榈生态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邕江PPP项目合同项下享有的相关权益及收益作为第二顺位质押担保。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6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累计负有担保义务的、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6,102.92万元(均为上市公司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担保,不包括对关联方的反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0.94%;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2、本次对广西棕榈生态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棕榈生态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棕榈”)是公司承接的“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托洲大桥-清川大桥、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广西棕榈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推进PPP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为广西棕榈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5,318.60万元,项目贷款期限为16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同时广西棕榈向公司提供邕江PPP项目合同项下享有的相关权益及收益作为第二顺位质押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棕榈生态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N5YJK1F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刚
注册资本:38,976.2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建筑业、环保业、商务服务业的投资;景观工程、建筑工程、河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防洪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以上凭资质证经营);市场营销策划、品牌推广业务(以上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情况:被担保方广西棕榈是“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托洲大桥-清川大桥、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等事宜,是该PPP项目的SPV公司。
股权结构: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耀”)持股59%、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出资情况如下:
■
股权结构图如下: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广西棕榈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广西棕榈提供担保额度不构成关联担保。
3、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信用状况:经网络查询,广西棕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说明
(1)广西棕榈的股东方“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1077)。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浦信棕榈邕江整治开发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2,995.99万元认购浦信棕榈邕江整治开发私募基金,占本基金总规模的100%。本基金主要通过股权形式投资邕江 PPP 项目的 SPV 公司一广西棕榈,专项用于邕江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上海浦耀是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公司为浦信棕榈邕江整治开发私募基金的唯一认购(出资)方。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认购浦信棕榈邕江开发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2)广西棕榈的其他股东方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宁国资委)持有广西棕榈20%股权,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广西棕榈10%股权,对于广西棕榈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未提供相应比例担保。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
公司拟为广西棕榈在金融机构的贷款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等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额度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合同/协议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二)《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反担保事项与广西棕榈签订具体的《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拟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甲方(质权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质人):广西棕榈生态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 应收账款
2.1乙方同意以本合同附件所列之权利为甲方设定应收账款质押,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公示。
2.2如果《应收账款质押清单》的记载与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以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为准。
3. 质押担保的范围
3.1质押担保范围包括:甲方履行主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承担的债务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等规定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对乙方的追偿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2甲方为实现对乙方的追偿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甲方依据本合同行使任何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
3.3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范围以本合同第3.1条约定为准,如在本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中列明“质押金额”或类似表述的,关于质押金额或类似表述的约定均不得被视为对前述担保范围做出任何限制或缩小。
4. 出质人的债务履行期限
4.1出质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甲方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义务、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之日。
5. 质押登记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协助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5.2乙方应于质押登记完成之日将相关质押文件交甲方持有。
5.3因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 权利转移
6.1甲方有权依法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6.2如甲方依法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及受让方办理质押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7. 应收账款质押的替代与补足
因意外、乙方的人为行为或其他情形致使被质押的应收账款价值减少,或被质押的应收账款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拍卖、强行占有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应恢复被质押的应收账款的价值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或者向甲方另行提供与被质押的应收账款减少价值相当的、甲方接受的担保。
8. 质权实现
8.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处分被质押的应收账款:
8.1.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按其约定提前到期,乙方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且甲方因此承担了担保义务;
8.1.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重整或和解、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以及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8.1.3乙方发生严重危及、损害债权人或甲方权利、权益或利益的其他事件。
8.2除非甲方另行指定,甲方依法处分被质押的应收账款所得价款,在支付变卖或拍卖过程中的费用后,如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处分所得价款的抵充顺序为:先抵充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再抵充违约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然后抵充利息,最后抵充主债务本金等。
9. 质权的消灭
9.1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消灭:(1)乙方已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债务;(2)甲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
9.2应收账款质权消灭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解除应收账款质押及其他相关手续(如需),因办理解除应收账款质押及其他相关手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广西棕榈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更好地防范化解存量PPP项目风险,同时进一步降低项目公司融资成本,提升存量PPP项目效益,保障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目前广西棕榈实施的“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托洲大桥-清川大桥、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PPP项目”已完工并进入运营维护期,政府开始陆续付费,根据合同约定的政府应付费金额可覆盖广西棕榈须向金融机构偿还的贷款本息。
公司已要求广西棕榈向公司提供邕江PPP项目合同项下享有的相关权益及收益作为第二顺位质押担保(第一顺位为贷款方金融机构)。后续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及时监督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日常回款等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诉担保金额,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累计负有担保义务的、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6,102.92万元(均为上市公司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担保,不包括对关联方的反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0.94%;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7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6年5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星期二)
(八)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3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6月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表决方法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B座6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6年6月3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