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发布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2/3以上的通过。
公告显示,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11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新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56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08,147,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126%。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亦列席了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仅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A股 | 406,637,287 | 99.6300 | 1,289,840 | 0.3160 | 220,300 | 0.0540 |
其中,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1 |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9,134,947 | 96.2845 | 1,289,840 | 3.1734 | 220,300 | 0.5421 |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的王海青、李宸珂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蓝天燃气将根据新的营业范围调整公司战略布局,具体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及营业范围变更细节,公司将另行公告。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此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可能预示着公司未来在业务拓展方面将有新的动作,值得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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