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杀发小案凶手被判死刑# 【#男子地库射杀发小案一审宣判#】去年6月,湖南岳阳年仅30岁的朱先生,在自家楼下的地下车库,被蹲守在这里的发小徐某用枪形发射器击发钢珠射杀。该案于4月8日上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6月13日,@扬子晚报 记者从被害人家属朱女士处获悉,该案一审法院已于日前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死刑。据朱女士提供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余元。朱女士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他们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但是由于徐某提出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仍担心二审及后续的流程中情况会有变化。据本报此前报道,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朱某(男,殁年30岁)系发小关系。徐某因儿时玩鞭炮被炸断数根手指而长期具有自闭和轻生念头。2018年至2022年,朱某帮徐某外出打工,先后安排徐某到自己经营的服装店工作,其间,徐某认为找到女友能够重燃生活的希望,朱某表示愿为其介绍女友,徐某遂将生活的希望寄托于此事之上,截至2024年,徐某因结交女友无果而对未来丧失信心,同时迁怒于朱某并萌生将其杀害的念头。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被告人徐某自制了可击发钢珠的枪形发射器,并多次在老家附近进行击发实验。2025年4月至6月,徐某携带该枪形发射器多次前往被害人朱某的住所附近进行蹲守以伺机作案。2025年6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徐某再次蹲守被害人朱某。14时10分许,徐某见朱某走出负一层电梯就立即尾随接近,在负一层停车场趁其不备从后方持枪形发射器朝朱某头部击发一枚钢珠,在朱某受伤倒地后再次朝其脊背部击发一枚钢珠,随后徐某将凶器丢弃在现场,并按事先计划的路线逃至常德。后小区物业人员发现朱某倒在负一层停车场的血泊中,遂立即电话报警并拨打120急救。120急救人员赶至现场时,发现朱某因伤势过重已死亡。(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孙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