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 周晓柯
近日,广东湛江遂溪一中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纪律管理的温馨提示》引发广泛关注。其中“严禁携带早餐……进入校园,情节严重者给予劝退转学或责令退学处分”的规定,让不少人直呼“离谱”。
平心而论,学校制定这一规定的初衷,很可能确实是出于善意。站在校方的角度,校园管理可能面临诸多现实难题:校外流动摊贩的食品卫生难以保障,高糖高盐零食影响学生身体健康,早餐包装袋随地乱扔增加保洁负担,部分学生在课堂上偷偷吃早餐也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方便面等气味浓烈的食品还会影响教室和宿舍的空气环境……
可以说,校方希望通过一项统一禁令,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培养学生健康饮食习惯、维护校园整洁和课堂纪律,这些目标本身无可厚非,甚至值得肯定。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管,而在于怎么管。
教育的惩戒,贵在过罚相当。而携带早餐进入校园,纵然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其性质充其量属于轻微违纪,远远达不到“劝退转学”“责令退学”的严重程度。把顶格处分用在早餐问题上,这不仅违反了过罚相当的基本法理,也使得校纪内部的层级区分失去了实际意义,不仅难以服众,更削弱了校规本身的严肃性与正当性。
更进一步讲,用高压管控代替精细治理,反映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惰性思维。管理并非简单的“一刀切”,而应该在多重约束下找到平衡。许多学生之所以带早餐,是因为学习时间紧、任务重,或许还有学校食堂拥挤、餐饮供应难以满足需求等原因。与其用最严苛的禁令把问题“堵死”,不如依靠更合理的制度设计和人文关怀。改善食堂品质、延长供餐时间、设置合理的分类规则,都是可实践可操作的“治标又治本”的柔性管理办法。
教育的对象是人,校园管理的每一项规定,都应首先回答一个问题:是否真正有利于学生的成长?“一刀切”式的早餐禁令,实际上忽略了学生的真实情况和需求。当制度缺乏“人”的温度,不仅无助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反而可能激发逆反心理,使学生和学校之间产生隔阂。
事实上,类似争议并非第一次出现。就在去年,同属湛江的农垦实验中学也因禁止学生带面包、零食入校而引发舆论哗然,最终校方道歉并调整规定,允许学生携带牛奶、水果、少量零食,同时加强食堂服务和学生参与监督。这一先例已经清楚表明:校园食品管理完全可以在“规范”与“包容”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
校园管理需要纪律,更需要智慧与温情。学校的“早餐禁令”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却在执行方面偏离了教育的初衷。管理从不是高高在上的命令与威胁,而是真正看见每一个学生的需求,在规则与人性之间找到那个最恰当的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