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邵作舟(1851—1898),字班卿,安徽绩溪人,近代思想家和哲学家,有阐发变法维新思想的《邵氏危言》《变法自强疏》,研究哲学公理的《公理凡》《人道纲目》等著述行世。在此试就邵氏《论文八则》谈些读后感,以补苴罅漏,从一侧面丰富对邵氏思想的认识。
曹丕《典论·论文》言:“盖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邵作舟幼年好文,遍读唐宋诸大家文集而心追手摹之,对写文章的看法与曹丕类似:
夫为文者,将以穷极万事万物之理,护吾学识之所独得,畅吾衷曲之所欲言,陶写性情,羽翼经传,大则以明道立教,小则以娱目谈心,苟非尽学问思辨之功,才足以追三代,学足以冠天人,无知妄作,夫岂有当。
正是将写文章看得如此重要,他反对仓促握管,滥袭成调,认为为文之道,学识为先,首先要做到“七本”:
一曰格物致知,以穷其事理,则文之旨必深矣;二曰博学好问,以富其见闻,则文之凭藉必厚矣;三曰浸淫古籍,以高其师法,则文之气骨必古矣;四曰沉潜涵泳,以养其气机,则文之魄力必大矣;五曰讲求体要,以审其施用,则文之格律必严矣;六曰讲求法度,以清其布置,则文之条理必密矣;七曰讲求用笔,以极其变化,则文之精神必焕矣。
这实际是强调,欲作佳文,必须先下苦功,在见识、学养、胸襟及文章作法等方面储备丰厚,方可有所成就。否则,纵使废寝忘食,句修字饰,如无源之水,潢污行潦,难逃庸劣浅陋之弊。
在邵作舟看来,具备以上认识和才学,方可为文。而作文之始,便要注重构思“四术”,即立意、辨体、布局和修辞。他认为:
纵横千万言之文,必先审其当立何意,当用何体。意既立矣,体既定矣,又必认定主人翁,而徐分其深浅、先后、宾主、反正之层次,细思其提掇关锁,首尾呼应之线索,一一布置妥帖,然后次第摛词,句斟字酌,于波态之长短曲折、音节之高下疾徐、造句之工拙雅俗,处处精神检摄,一字不敢忽略。
值得注意的是,邵氏所说的“辨体”之“体”,与现今所理解的“文体”概念不同,而是更多指向文章风格。他将文章分为六种体式:肃穆典雅之文,主要用于纪事铭颂,勒典刊碑,庄严厚重,无佻滑鄙俗之病。雄骏英锐之文,多半用于辩驳论难,阐发利弊,豪爽干脆,无颓弱艰涩之病。曲折奥衍之文,常常用于指陈事理,抉摘幽隐,洞见症结,无蒙翳肤廓之病。灵矫秀逸之文,往往用于说理纪物,传神写生,俯仰淋漓,无平拙板滞之病。缠绵委婉之文,偏向讽谏酬对,摅写性情,低徊婉转,无蠢直粗戾之病。洁净精微之文,时常用于笺注经传,解释事物,简短韵长,无冗累浅率之病。
《论文八则》前四则,主要谈对写文章的认识、准备、构思、辨体、布局等内容;后四则分别论述纪事文、议论文的特征,大家之文的妙处,以及为文易生的毛病等。
邵作舟认为,文章之体裁,虽有纪、传、志、状、碑、颂、铭、诔、诏、告、表、疏、序、论、杂体之殊异,但总其大要,不外纪事、议论两端。
纪事之法,约有十四:正笔,旁笔,原笔,伏笔,结笔,补笔,带笔,铺叙立案之笔,提掇呼应之笔,关锁串递之笔,断制咏叹之笔,详略虚实之笔,宾主映衬之笔,点缀传神之笔。以此十四法,加之以疏密、错综、变化、伸缩之奇,则叙事之妙略尽矣。
邵氏所说“十四法”,实为记叙文如何铺陈叙事的要领和技巧。如宾主映衬之笔,指本写此面,而故写彼面,以相映生辉。《史记·魏其传》本意在写魏其之衰颓,而偏以浓墨写武安之贵倨。《汉书·萧望之传》意在写萧望之人品,而偏以重彩描绘仲翁之骄矜。《战国策·楚考烈王无子》篇,文末忽接“是岁秦始皇立九年矣”一段,便是以楼台倒影映射人心难测及春申君遭遇无妄之灾的尴尬。
至于议论文,邵氏认为论题不同,随事赋形,而有千变万化:或长或短、或开或合,或怒或喜、或庄或谐,或而惊涛怒号、或而新莺百转,或而飘风急雨、或而浪静波平,波诡云谲,不可方物。议论之文体,本无定格可寻,亦难有成法可议,不得已而言运用之方,约有“六要”:“一曰划清层次,以布其大局;二曰提掇呼应,以挈其纲领;三曰穷源竟委,以洞其本末;四曰反复推勘,以极其事变;五曰剀切详明,以畅其正面;六曰引喻借证,以助其波澜。”
《论文八则》可贵之处在于,它虽穷源竟委,条分缕析,大谈为文之道的旨趣、体式和方法,提出七本、四术、六体、十四法、六要等种种要诀,但又富有洞见地指出:传之当世,垂之千古的皇皇大文,往往不受常法的约束,具有“行乎体法之中而超乎体法之外”的神采。邵作舟指出:
称为大家而不可磨灭者,玩其笔阵,盖有十妙:一曰精,二曰大,三曰雅,四曰整,五曰雄,六曰健,七曰灵,八曰锐,九曰秀,十曰宕。
他解释“十妙”说:耙梳抉剔,直中事理,无不达之情,无不畅之理,谓之精。疏节阔目,高深广远,包涵万象,无搔首弄姿之习,谓之大。俗字俗语、油腔滑调不入于文,若商彝周鼎,古气盎然,谓之雅。长篇大牍之文,头绪纷繁,无一字之模糊,无一义之错杂,谓之整。……
邵作舟不仅举说佳文的妙处,还胪列劣文产生的原因:
一曰时文之体害之,二曰骈俪之体害之,三曰险涩之体害之,四曰经解之体害之,五曰文集之体害之,六曰尺牍之体害之,七曰官文书体害之,八曰语录小说之体害之,九曰佛老经咒之体害之。
他对“九害”一一解说,如骈俪之体,浓艳为先,用之诗歌,则为藻彩,用之古文,则为不类;经解之体,胪举原文,句分字析,文气断续,易于平冗;佛老经咒之体诡异,尤非雅道;等等。
邵作舟《论文八则》的观点从何而来?或者说,他衡文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邵作舟主要生活于咸丰、同治、光绪年间,其时正是桐城派在乾隆朝兴盛后步入短暂低潮,又由曾国藩鼎力推动再度中兴的时期。邵氏肯定受到桐城派文章理念的影响,但《论文八则》的观点明显与桐城派不同。桐城派所论“义理、考据、辞章”的文章作法,多半是韩欧等“八家”古文的延续,而邵氏认为:唐宋诸大家、骈四俪六之文,“皆非三代文章之正也”。他“于是高瞻远瞩,壹志凝神,专寝馈于六经诸子,周秦西汉之文,既愤且乐,誓以终老”(《弁言第一》)。这表明,邵氏为文,主要取法“周秦西汉之文”,颇有“文必秦汉”的倾向。
理解这一点,即可看出邵氏下面的话或有所指:“今之为文者,不高师法,不讲体要,贸贸焉取古人之文而杂学之,依傍旧意,滥袭成调,剽窃一字一句,自以为古,此以为时文犹且不可,而欲以为古文,吾惑焉”(《七本第二》)。应对科举考试的八股文,当时又称“时文”。这里含有对八股文的贬低,当无疑义。但从“欲以为古文,吾惑焉”,似可见出他对桐城“古文”也是含沙射影,颇有微词。
《论文八则·十妙第七》有这样一段收尾的话:“周秦西汉之文,面目不同,体裁各异,要未有不兼此十妙者;唐宋诸家,虽未能全善斯旨,抑亦十得七八;晚近文人,动好操笔,刍灵木偶,略具形模,至于此妙,全所未睹。虽蜣螂转丸,自比苏合而满纸涂鸦,适成其为商贾吏胥之恶札而已。”这似乎更可证明,邵氏文学思想主要以周秦西汉之文为上,唐宋诸家之文亦在可学范围,而晚近文人篇什皆不入其法眼。
作为晚清主张变法维新的思想家,邵作舟政治上的革新主张与文化上的崇古观念(推举周秦西汉之文)看似矛盾,实又内在统一,即皆希望国运和文风回归“守正”之道。
(作者为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
原标题:《别开生面的文章之道:邵作舟的《论文八则》》
栏目主编:杨逸淇 文字编辑:李纯一
来源:作者:钱念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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