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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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冯聪聪)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工信厅、山西能源局今日联合发布《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中提到,立足山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构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零碳园区建设路径。力争到2030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全面构建“以绿制绿”发展新模式。
方案部署了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的十项重点任务,涵盖推动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支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深化园区企业节能降碳、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加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强化园区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园区建筑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交通物流系统、助力园区加强碳能力建设以及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
其中,在推动用能结构低碳转型任务中。方案提出,鼓励园区引进多元化的能源开发主体,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充分挖掘园区及周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资源,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就近匹配、高效对接,鼓励园区结合实际开展供热系统清洁化、低碳化改造。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培育具备灵活充放电能力的电力需求经营主体,引导园区主动参与绿证绿电市场化交易。
在零碳园区建设的资金支持情况上,方案强调,统筹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支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零碳电力供应系统、零碳供热系统、基础设施、能碳管理平台、低碳化改造等项目建设。通过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科技攻关计划等,对零碳园区内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和科研攻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零碳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支持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拓宽融资渠道。
责任编辑:刘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