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6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65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得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1,7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此外,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有2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23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82,93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得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有3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有2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2,93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7,193,381股变更为167,110,45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将由人民币167,193,381元变更为人民币167,110,451元,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得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及《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82,930股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1,7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此外,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有2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根据公司《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23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82,930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得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1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248.7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14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6、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同意。
7、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8、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以2025年8月29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2.175万股,授予价格为6.90元/股。上述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9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11月24日解除限售条件上市流通。
10、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28名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68,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11、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65元/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2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2,93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五)激励对象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聘用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有2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93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9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240股。
(三)回购注销的价格
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回购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5元/股;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82,93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67,193,381股减少至167,110,451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有3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有2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2,93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7,193,381股变更为167,110,45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将由人民币167,193,381元变更为人民币167,110,451元。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购所导致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有3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有2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2,93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7,193,381股变更为167,110,451股,减少82,93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将由人民币167,193,381元变更为人民币167,110,451元,减少人民币82,93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8月02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3、联系人:李佳颖
4、邮政编码:201512
5、联系电话:021-37285501
6、电子邮箱:hdkj@huide.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6.65元/股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拟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65元/股。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得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1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248.7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14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6、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同意。
7、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8、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以2025年8月29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2.175万股,授予价格为6.90元/股。上述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9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11月24日解除限售条件上市流通。
10、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28名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68,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11、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65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8日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红利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至各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汇得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依据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依据,调整结果如下:
P=P0-V=6.90元/股-0.25元/股=6.65元/股。
因此,上述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65元/股。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