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新仲裁法明确了仲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开放包容,将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法治日报社联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开展了“‘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活动。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22部法律法规。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作品:仲裁法第七十一条
作者:福建省泉州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泉州市晋江市墨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书法培训师 王天美
仲裁法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作品:仲裁法第七十二条
作者: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 孙勇
仲裁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作品:仲裁法第七十三条
作者: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 李新刚
仲裁法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作品:仲裁法第七十四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李大刚
仲裁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开始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作品:仲裁法第七十五条
作者: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会员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理事 郝月红
仲裁法第七十五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