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鼓励扶持优秀国产纪录片作品及人才,加快推动中国纪录片高质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国优秀纪录片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和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激发各类创作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力,推动国产纪录片创作生产繁荣发展、精品迭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参评范围
2025年度内首次公开播映的国产纪录片及纪录片导演、撰稿、摄像可参评。参评作品须为超高清纪录片。(不含访谈、纪实性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参评作品须为普通话配音或加配中文字幕。)
三、评选项目及数量
1.优秀短片(15部),作品单集时长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2.优秀长片(20部),作品单集时长30分钟以上。
3.优秀理论文献片(5部),不限集数和时长,须取得总局发放的《理论文献电视片播出许可证》。
4.优秀国际传播纪录片(5部),不限集数和时长,须在2025年度内在海外主流媒体平台首次公开播映。海外主流媒体平台包括国际性媒体、区域性重点媒体、对象国主要媒体以及国际性流媒体平台、国外主流媒体的网络平台等。
5.优秀导演(5人)、优秀撰稿(5人)、优秀摄像(5人),2025年度有首次播出的代表作,须5年内无违反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
四、评选标准
1.优秀纪录片应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录新时代、展现新风貌,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优秀国际传播纪录片应具有全球视野、国际表达,对外讲好中国故事、诠释中国价值、传播中华文化。
2.优秀纪录片应取得良好传播效果、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特别是体现互联网思维、实现全媒体传播。优秀国际传播纪录片应取得良好国际传播效果,或精准体现国别区域传播特点。
3.优秀纪录片应积极运用前沿技术成果,用技术赋能艺术,增强作品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
4.优秀纪录片人才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担新的文化使命,深刻把握纪录片创作的目标理念、方式方法和艺术表达,锐意创新,把提高质量作为纪录片的生命线,在导演、撰稿、摄像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成绩突出。
五、申报及推荐办法
1.网上申报
纪录片制作或版权单位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https://xcs.pingshen.nrta.gov.cn)网上填报申报表并上传所有材料。联合制作或共有版权的片目,须经协调确定唯一申报单位进行填报。
参评作品及参评人才的代表作视频上传至平台(一部作品总集数超过3集的,可精选3集上传)。视频要求mp4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5G,去除片目(包括片花)中的台标、栏目标、广告,节目字幕、片尾字幕可保留。
2.审核推荐
各省(区、市)广播电视制播机构和社会制作机构申报项目,由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遴选后统一向广电总局推荐。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部队系统所辖制播机构申报项目,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遴选后向广电总局推荐。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所属项目直接向广电总局申报并推荐。
申报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平台。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
3.申报数量
各省(区、市)推荐参评优秀短片、长片、理论文献片、国际传播纪录片的,每一类不超过6部,总数不超过12部;参评优秀导演、撰稿、摄像的,每一类不超过1人。开办有纪录片专业频道的省(市),可推荐参评作品类项目的每一类不超10部,总数不超过24部;人才类每一类不超过2人。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部队系统所辖制作机构,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推荐参评作品类项目的原则上每一类不超过6部,总数不超过12部;人才类每一类不超过1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荐参评作品类项目的原则上每一类不超过15部,总数不超过36部;人才类每一类不超过3人。
六、评选程序
1.评审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由广电总局组织评委开展。终评结果经公示后最终确认,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nrta.gov.cn)上公布。
2.评委按照确保权威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专家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包括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制播机构负责人、优秀编导代表、相关专家学者等等。
七、扶持办法
年度全国优秀纪录片作品和人才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向社会正式公布,举办年度推优活动并颁发证书。
八、工作要求
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审核推荐工作,广泛动员申报,规范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做好资格审定、遴选审核、材料申报工作。严禁存在版权等纠纷的作品参评,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全国优秀纪录片称号,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相应责任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王梓晗,010-86096995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235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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