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丁向群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明确表示要“严肃市场纪律,深入整治无序竞争,严厉打击金融‘黑灰产’”,这也是当前金融监管对“黑灰产”的定调。
时值第十四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的高潮阶段,全国范围内对非法贷款中介及金融“黑灰产”的打击力度显著升级。国家层面近期正式部署为期三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北京市政府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总体战落地见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打防结合、行刑并举、以打促防,持续压降非法金融增量风险,稳妥化解存量隐患,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稳步提升市民群众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遏制非法金融活动高发态势。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北京打击金融“黑灰产”持续高压态势,尤其是对非法贷款中介起到了震慑作用。
避风头“歇业”
自6月初以来,金融监管持续加大对金融“黑灰产”的打击力度,引发了助贷行业巨震。
一家贷款中介的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近期数家非法助贷公司被查,部分中介为了避免麻烦,整个公司都放假了。”
据他介绍,助贷行业一直龙蛇混杂,一些非法贷款中介经不起查,无资质经营、收费过高、材料造假、暴力催收等都是监管“红线”。
该人士认为:“资质好的客户直接找银行贷款了,根本不需要找贷款中介。往往找贷款中介的都属于‘疑难杂症’客户,需要贷款中介对贷款主体进行‘包装’,可能涉及违规。此外,贷款中介普遍收费标准较高,有些业务在事后也容易引起客户纠纷。”
北京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打击金融‘黑灰产’,北京金融监管局一直坚持在做。”
2025年8月,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了《严厉打击非法存贷款中介 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北京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是现阶段金融领域“黑灰产”的主要表现之一,北京金融监管局坚决整治,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推出一套“强责任、全覆盖、严打击”的组合拳,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除了金融监管之外,2026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也部署开展了“2026春夏平安行动”,经侦系统统筹推进了12个重点专项工作,而打击金融“黑灰产”也是其中之一。
严查金融“黑灰产”
2026年4月2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召开视频会议,联合部署开展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这标志着继2025年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之后,围剿战再次全面提档升级。
2026年5月15日,在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安徽省芜湖市一宗22笔房贷断供、贷款人集体失联的案件再次将金融“黑灰产”的危害展露无遗。22人房贷均由同一家中介公司办理,贷款中介通过伪造材料骗取银行贷款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
据了解,该案件在多地被作为打击金融“黑灰产”的典型案例,并引发了新一轮的严查。按照公安机关的说法,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诈骗行为,而是分工明确、环节严密的产业化犯罪链条。
“目前,国内大多数银行都在‘去中介’,减少与贷款中介的合作。”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金融“黑灰产”所带来的风险,该人士认为:“目前通过贷款中介合作的‘共债风险’较为突出。针对一名客户,贷款中介会同时向10多家银行申请贷款,从风控角度是超过了贷款主体偿债能力的。”
农业银行副行长林立在该行2025年度业绩发布会上明确表态,该行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借助中介人员营销或参与办理信贷业务。“不正常的中介介入银行信贷,会对银行的风控带来冲击。”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庞珊珊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助贷机构明知借款人资信状况不符合贷款条件,仍协助或唆使借款人伪造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购销合同、产权证明等材料,以骗取银行贷款的,相关行为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的共犯。助贷机构违规开展自有资金垫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或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助贷机构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资金借贷业务,或与无资质平台合作开展放贷活动,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相关合同可被认定无效,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追诉与行政处罚。
更重要的是,庞珊珊表示,助贷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追究责任上还会牵涉个人。“如果一个个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的话,其不利后果要由公司来对外承担。在公司承担以后,再向他个人进行追偿。换句话说,一旦助贷机构存在违法行为,不仅机构法人会被处罚,涉及案件的经办人员也会受牵连。”
“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贷款中介若要实现合规经营,必须牢牢守住居间服务的法定边界。中介应清晰定位自身仅提供信息匹配、材料整理居间服务,不介入资金流转与银行风控审批,建立完整业务台账与风险告知留存机制,常态化开展内部合规普法,主动配合各部门监管核查,从源头规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风险。”庞珊珊表示。
(编辑:张漫游 审核:何莎莎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