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武汉一大学生杜均浩被室友电瓶烧伤案”刑事与民事部分一审宣判,室友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担责51%,伤者杜均浩自担15%。
6月27日,伤者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判决对方赔偿151万余元,但目前仅收到1万元。他透露,在法院调解时李某家人曾承诺先支付20万元,但十天后对方却打电话称“没钱了”。目前,杜均浩的治疗费用已高达300万元,家属在自身经济、孩子后续恢复以及赔偿执行等方面均面临着巨大压力。据记者了解,杜均浩现在嘴就能张开一点点大,手是弯曲的,目前在长沙接受治疗,由母亲全程陪护,但恢复情况并不理想。
2024年暑假,杜均浩在外租房打工兼职,并邀请同学李某合租。当年7月9日清晨 ,李某放在房间内充电的电动车电瓶突然爆炸起火。李某第一时间逃生到楼道内拿了两瓶灭火器,然而跑回门口时,他却没有灭火,反而是把房门关上了。这一动作也导致小杜在火场中多烧了几十秒,最终全身90%被烧伤。事发后,李某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刑事拘留。
编辑:杨帆 校对:陈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