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日报)
转自:廊坊日报
暑期是青少年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时段,溺水、家庭火灾、交通骑行等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筑牢暑期安全防线,守护青少年平安成长,我市教育、消防、公安交管等多部门联动发力,统筹凝聚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力量,全方位开展暑期安全教育、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织密织牢暑期安全防护网,助力广大学生度过平安、快乐、文明、充实的暑假。
预防溺水 筑牢水域安全屏障
暑期学生户外活动增多,野外戏水、私自下河游泳等危险行为风险激增,防溺水成为暑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各中小学校常态化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通过发放安全告知信、主题宣讲、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切实提升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联动家庭、社会构建全方位防溺水安全屏障。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暑期防溺水监管的关键力量。廊坊市第六小学家长齐琦认真阅读《2026年暑假假期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后表示,节假日、课余空档期是溺水事故高发时段,作为家长必须时刻绷紧安全弦,精准掌握孩子的出行同伴、活动去向、游玩内容和归家时间。即便孩子具备游泳技能,也绝不放松监护警惕。
初中生家长李焕说:“我将以身作则、做好示范,坚决杜绝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行为,为孩子树立安全榜样。同时加强亲子沟通,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纠正孩子侥幸心理,让敬畏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理念根植孩子心中。”
针对暑期水上游玩安全,文安县赤狐应急救援队教导员李宁提醒广大家长:带孩子参与水上活动,务必选择设施完善、资质齐全、配有专业救生人员值守的正规游泳场所。下水前需指导孩子充分热身,熟知场地安全规则与救生设备位置;游玩全程贴身陪护,密切关注孩子身体状态与活动情况,杜绝水中打闹、长时间游泳导致体力透支等危险行为,引导孩子文明、安全参与水上活动。
为从根源规避溺水风险,李宁提醒学生及家长,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面对溺水突发险情,科学正确的施救方式至关重要。学生齐依琳告诉记者,通过学校常态化安全教育,她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施救能力有限,遇到他人落水,不贸然下水施救,第一时间向周边成年人求助。李宁再次提醒家长和学生,遭遇溺水险情,应优先呼救求援、科学施救,坚决杜绝盲目下水施救行为;家长更要主动学习溺水急救知识与技能,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紧盯孩子外出动向,严防孩子私自靠近、进入危险水域。
消防教育 守住居家平安底线
暑期,学生居家时长大幅增加,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居家用火、用电、用气不当极易诱发火灾事故。为有效防范家庭火灾风险,我市消防救援支队前置部署、精准发力,在暑期前深入校园开展消防安全公开课,联合教育部门发布《暑假消防安全告知书》,联动学校、家庭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教育,全方位守护学生居家安全。
线上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让消防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廊坊市第五小学学生家长武女士表示,班级群推送的《暑假消防安全告知书》及家庭防火教育短视频内容贴合生活、实用性强,通过系统学习,她更加明晰居家安全注意事项,日常生活中将严格督促孩子规范用火用电,坚守“人走火灭电断”的居家安全准则。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科负责人裴雷介绍,消防部门联合教育部门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通俗易懂、贴合家庭场景的消防安全知识,常态化开展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有效提升学生及家长的火灾防范意识、应急处置与自救逃生能力。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开展消防知识进社区活动,组织辖区青少年参与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科普体验等特色项目,让学生在实践中熟练掌握消防技能。
针对家庭防火工作,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家庭需常态化落实“三清三关”防火准则,从细微之处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清楼道:严禁在楼道、楼梯拐角、地下室、电缆井等区域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充电,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清阳台:及时清理阳台纸箱、塑料等易燃杂物,长期离家及时关闭门窗,防范外来火星引发火情。清厨房:定期清理燃气灶、抽油烟机油渍,纸巾、油污、厨具等可燃物要远离火源,规避厨房起火风险。
严格落实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安全要求:做到人走火灭,严禁卧床吸烟,将打火机、酒精炉等危险火源放置在未成年人接触不到的位置;家用电器不用时及时断电,杜绝长时间待机、超负荷用电行为;用气结束后及时关闭气源阀门,定期检查燃气软管,及时更换老化、破损部件,严防燃气泄漏事故发生。
严控骑行 绷紧道路安全红线
暑期学生自主出行频次大幅提高,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路等交通乱象多发频发。部分未成年学生心存侥幸心理,自认骑行技术娴熟,在道路上追逐竞速、在机动车道随意穿行、花式骑行“耍酷”,无视交通规则与道路通行风险,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交管部门在事故处置中发现,多数未成年人骑行事故,均由驾驶人年龄不达标、路况研判不足、骑行交通违法等因素引发。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杨建介绍了法定骑行年龄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驾驶自行车上路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需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需年满18周岁且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为整治未成年人违法骑行乱象、守护学生出行安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阳大队深入辖区学校,督促校方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在出行高峰时段开展专项巡查,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行为采取现场教育、校内通报的方式严肃整治,同时组织民警进校园开展沉浸式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广阳大队宣传民警崔腾飞介绍,此次宣教活动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直观讲解未成年人违法骑行、随意横穿马路、“鬼探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通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让学生直观感知道路出行风险,牢记法定骑行年龄红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守护青少年骑行安全,离不开家校社多方协同、同向发力。各学校要持续将交通安全纳入常态化教学内容,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出行安全理念。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主体责任,强化孩子出行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家庭教育,及时纠正孩子违规骑行行为,坚决杜绝未达法定年龄学生骑车上路,全方位护航青少年暑期平安出行。
上一篇:2026年度春季新兵,欢迎入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