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一起砖瓦行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对辖区内大成环保砖瓦厂展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碱液水池泵未正常开启,同时粉尘管控措施缺失,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对涉案砖厂罚款12万元,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通报中称,2025年7月25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推送的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线索,对汝城县大成环保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正在生产,存在2项环境违法行为:一是该厂碱液水池泵未正常开启,经监测显示脱硫循环水pH值为3,呈强酸性,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未有效发挥污染治理效能。二是粉尘管控措施缺失,破碎工序未按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配套除尘设施,物料堆场未落实密闭、围挡、遮盖等抑尘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认为,该砖厂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砖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砖厂已对物料堆场进行密闭、围挡、覆盖,并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同时,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对涉案砖厂罚款人民币12万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通报中称,砖瓦建材行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该案紧盯建材行业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粉尘无序排放等突出顽疾,通过经济处罚与人身追责联合惩戒,破除企业“重生产、轻环保” 侥幸心理;以典型案例为警示标杆,倒逼砖瓦建材行业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对标环保标准完善治污设施、升级生产工艺,推动行业向清洁生产、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