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潮不断涌起,尤其是农信系统加速推进“上参下”改革,从治理体系整合转向防控风险、降本增效。
□ 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通过向下持股成为基层机构的重要股东,实现了“谁出资、谁管理、谁担责”的统一,既能直接补充基层资本金,又能依法合规地强化对基层战略、风控和科技的统筹。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密集发布批复,同意广西农商联合银行通过定向募股、受让现有股东股权等方式,“上参下”入股辖内多家农信机构。今年6月份,广西金融监管局同意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的定向募股方案,并同意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投资入股。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张珩认为,广西农信体系推行的“上参下”改革,是以广西农商联合银行为主导,按照自上而下的路径,借助定向募集股份、受让股权等多元化举措,对市县农信机构实施参股。该改革的核心目标,在于以资本联结取代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实现对基层风险的系统性统筹与化解。
近年来,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潮不断涌起,尤其是农信系统加速推进“上参下”改革,从治理体系整合转向防控风险、降本增效。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认为,“上参下”改革的核心动因在于化解基层机构因历史包袱沉重、公司治理薄弱而累积的风险。部分县域法人机构资本实力单薄、不良承压较大,省级联合银行以资本注入方式直接参与治理,能够更有效地补充基层资本。
为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化解基层风险,不只是广西农信,山西、江西等省份也在稳步推进“上参下”改革。薛洪言认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通过向下持股成为基层机构的重要股东,实现了“谁出资、谁管理、谁担责”的统一,既能直接补充基层资本金,又能依法合规地强化对基层战略、风控和科技的统筹。这一模式有助于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和兼并重组,在保持基层机构法人地位的同时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
此前,我国农信体系采用“下参上”模式。上海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讲师张洋认为,“下参上”是由市县一级农信机构、农商行等基层法人机构出资参股省级联社,形成自下而上的股权关系。这个模式在早期有其历史合理性,因为当时重点是把分散的农信机构组织起来,形成统一行业管理和服务体系。但最大的问题是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倒挂,基层机构是省级机构的股东,但省级机构又承担对基层机构的管理职责,出资人责任、管理责任、风险责任之间容易边界不清。尤其在一些资本压力较大、风险暴露较多的地区,省级机构没有稳定的资本补充,对基层机构更多依靠行政管理,容易出现“想管但难管”的问题。
在“一省一策”农信改革大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提速,多地结合区域经济实际探索不同路径,其目的是为了做大主业更好地抵御风险。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辖内泰顺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认为,银行通过改革进一步压实内控机制,推动信贷资源流向支农支小领域;创新推出强村产业贷、共富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加大对农创客、新农人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多元金融举措精准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持续激活县域经济。
张珩认为,改革提速需要守住支农支小的主业根基,防止脱农脱小、盲目跨区域扩张,特别要通过优化股权结构理顺法人治理,引导更多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以此在防风险和促高质量发展中找到平衡,确保基层机构在化解风险中保持经营活力,实现主业回归与风险防控统一。
持续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需坚持“一省一策”的差异化路径,薛洪言认为,省级平台应通过资本运作、科技赋能和人才输出协同发力,推动基层机构整合升级。同时,监管层宜完善差异化资本监管、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保障改革平稳推进,最终实现农信体系从化解风险向高质量转型的整体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