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重庆)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613,简称:新铝时代)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对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年产80万套轻量化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进行重大调整,将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新铝时代高精铝板带有限公司(暂定名),同时优化项目建设内容。
公告显示,该项目原计划由全资子公司铝器时代在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龙岩组团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盒箱体生产线及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建设周期为取得土地后1个月内开工,开工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建筑物施工,建筑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并投产。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调整后,项目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均变更为高精铝板带公司。值得注意的是,项目建设内容也将相应调整,从原来的"主要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盒箱体生产线、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变更为"主要建设汽车及3C用铝板带、汽车用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投资主体 | 铝器时代 | 高精铝板带 |
| 实施主体 | 铝器时代 | 高精铝板带 |
| 项目建设内容 | 主要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盒箱体生产线、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 主要建设汽车及 3C 用铝板带、汽车用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 |
新成立的高精铝板带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华春,注册地址同样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龙岩组团,经营范围包括铝和铝合金压延加工,铝和铝合金板带的制造,铝和铝合金材料的贸易等。
新铝时代表示,本次变更投资主体及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和实施,实现各业务板块子公司的专业化运营和归口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组织架构。基于公司在先进金属材料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积累,本次调整将进一步延伸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车身等领域相关产品,符合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
公司强调,通过本次调整,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丰富、产品产能及市场占有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亦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除公告披露的变更内容外,项目其他信息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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