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88,证券简称:创业黑马)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议案以高票获得通过。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会议出席情况显示,共有132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代表股份38,982,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765%。其中,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37,293,746股,占比22.3641%;网络投票股东129人,代表股份1,688,290股,占比1.0124%。中小股东参与方面,129名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代表股份1,688,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4%。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主体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8,920,836 | 99.8430% | 44,700 | 0.1147% | 16,500 | 0.0423% |
| 中小股东 | 1,627,090 | 96.3750% | 44,700 | 2.6476% | 16,500 | 0.9773% |
从表决结果来看,该议案获得了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高度认可,全体股东同意比例达99.8430%,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96.3750%,均远超特别决议议案所需的2/3通过比例,议案顺利通过。
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黄雅程律师、陈玉昕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创业黑马与交易对方就业绩承诺与补偿相关事项达成进一步共识,为公司相关业务的推进奠定了基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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