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乔欣) 8月10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海北藏族自治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先后赴青海东筱生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祁连藏羊产业发展研究院及小微企业孵化园等地,通过现场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与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农牧民群众座谈交流。
检查组强调,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根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全省各地要紧扣“一法一条例”法定职责和制度要求,聚焦青海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精准发力。要持续做强特色农牧产业,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夯实乡村产业振兴根基;强化乡村人才引育、乡土人才培育,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深耕高原特色乡村文化建设,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坚守青海生态保护底线,统筹农牧业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治理,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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