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担负着一线监管执法工作任务,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关键一环,是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其学习贯彻法典的成效直接影响着法典的落实成效。法典中约75%的执法事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这也对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学习贯彻法典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来说,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找差,加大学习贯彻法典力度。
第一,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全面系统学,既要深刻领会编纂法典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法典颁布施行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深远影响,又要准确把握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深入思考学,通过学习,不仅要了解掌握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还要善于与原法律法规进行对比,搞清楚法典新增了哪些条款、改动了哪些条款、相关条款的法律责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以及如何将法典明确的新条款和新的法律责任精准、科学、依法贯彻到具体监管执法工作中。比如,针对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处罚,由按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5%罚款修改为按环评文件种类实施固定额度罚款的情形,相关人员需要转变工作思路,精准、科学、依法处理此类违法行为。联系实际学,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学习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吃透法典中相关条款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还要善于在具体监管执法工作中巩固深化。
第二,在贯彻上求实效。要依据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监管执法对象开展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法典落到实处。比如,针对违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要严格区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对照相应的法律责任,分类、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在监管执法中,能够正确适用法典,还要结合监管执法对象所处行业特点、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监管执法对象普及、阐释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监管执法对象尊法、守法意识。同时,要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
当然,对于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来说,也要常态化推动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学习好、贯彻好法典。比如,可以将法典纳入监管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学习贯彻法典作为年度重要监管执法任务进行重点推进;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采取专题解读、典型案例研讨、实操培训等方式,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将执法人员学习贯彻法典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中,进行重点训练、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