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让各族人民共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是历史的逻辑必然、初心的逻辑必然、道路的逻辑必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引领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取得实效。
我们邀请学者和援藏干部撰文,阐发思考、体会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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