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生活报新街派
#女子因房产纠纷发现自己被离婚17年##女子被离婚17年涉案证件信息非本人#【“被离婚”17年】直到2025年卷入一场房产民事纠纷,北京人朱兰(化名)才发现,自己早在17年前就被“离婚”了。判决出自千里之外的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2008年6月,与她分居多年的丈夫晏某在那里起诉离婚,法院以缺席审理的方式判决准予离婚。可朱兰向南方周末记者称,自己从未参加过这场诉讼。她也不明白户籍和长期居住地均在北京的自己,为何会成为侯马市人民法院离婚案中的被告。
而让朱兰进一步产生疑问的,是判决书中“朱兰”的身份信息。朱兰说,最初她拿到的判决书复印件里,其中记载“朱兰”的出生日期为2月16日,而她本人生日是3月6日,“我当时觉得,这个人不是我”。之后,晏某又拿来一份修改过的材料,出生日期变成了她本人的信息。两份复印件内容前后不一,让她开始怀疑这份判决的真实性。最刺痛朱兰的,是案卷里由晏某提交给法院的那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人,并不是她自己。她怀疑,照片中的女性是与晏某当时关系密切的王华(化名)。
17年后,朱兰试图推翻这份生效判决,却发现这条路远比预想中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