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用发展:披露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沈阳公用发展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13日决议成立薪酬委员会,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多数成员为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独立性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相关政策、厘定对应薪酬待遇等多项职责,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按要求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布职权范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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