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清远海事局针对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备足够值班人员的涉事主体作出正式行政处罚,被处罚对象涵盖清远市佳航船务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林桂平,该违法行为属于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清单中明确列明的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情形。本次处罚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作出,最终裁定涉事主体需缴纳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直接纳入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清远市佳航船务有限公司、林桂平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3202007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9144*******0Q3H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清远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明确列明被处罚主体为清远市佳航船务有限公司与林桂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32020071-1-1,处罚内容为对涉事主体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涉事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0Q3H,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清远海事局。
事件点评
清远市佳航船务此次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清远海事局处以3600元罚款,属于合规类轻微行政处罚。该事件警示公司需补齐内河船舶停泊值班的管理短板,严格对照相关海事法规完善日常运营管控,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产生额外经营成本,保障航运作业合规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