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广发现金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1.管理费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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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咨询、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份额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
广发集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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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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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变更登记手续,调整自2026年8月20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FOF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8月21日起开通旗下部分FOF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开通情况
1.开通以下FOF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购赎回T+3工作日确认且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之间的转换业务。
适用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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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通以下Y类基金份额(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购赎回T+3工作日确认且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之间的转换业务。
适用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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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上述基金未到期开放赎回业务的基金份额,本次仅开放转换转入业务,开放转换转出业务将另行公告。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若发生变化,以相关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4.若上述基金在赎回时有最短持有期限要求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办理该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
二、转换业务
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转换转出业务,满足返还条件的销售服务费将作为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换转入的基金,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本公司届时更新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3)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三、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遵守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的相关规定,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各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3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转换转出和转换转入均按照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4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转换申请。转换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转换申请及转换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
广发集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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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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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变更登记手续,调整自2026年8月20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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