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号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致清担任主持人,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人,代表股份50,463,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228%。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表决相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 1.1 | 关于选举姚致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50,365,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8%;反对97,980股,占比0.1942%;弃权0股,占比0%,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13,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561%;反对97,980股,占比6.9439%;弃权0股,占比0% |
| 1.2 | 关于选举李亚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50,410,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0%;反对52,830股,占比0.1047%;弃权650股,占比0.0013%,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57,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99%;反对52,830股,占比3.7441%;弃权650股,占比0.0461% |
| 1.3 | 关于选举蒋冠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50,362,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2%;反对97,980股,占比0.1942%;弃权3,350股,占比0.0066%,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9,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87%;反对97,980股,占比6.9439%;弃权3,350股,占比0.2374% |
| 2.1 | 关于选举曹朝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50,267,689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6%,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15,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087% |
| 2.2 | 关于选举陆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50,277,689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4%,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25,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174% |
| 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50,362,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2%;反对52,830股,占比0.1047%;弃权48,500股,占比0.096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9,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87%;反对52,830股,占比3.7441%;弃权48,500股,占比3.4372%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卢昶宪律师、李鹿鸣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