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监管力度,四川正推动将暂行办法升级为地方政府规章,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增加强制性、惩罚性措施。
据业内判断,“十五五”时期全国将迎来第一波动力电池“退役潮”。为做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打通动力电池产业链闭环“最后一公里”,四川“双管齐下”开展探索。一方面是规范管理,通过顶层设计、专项行动,规范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打击非法处置电池的行为。另一方面是产业发展,去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省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今年又启动省内首批5个区域中心的建设,依托区域中心资源整合能力实现废旧动力电池从“退役”到“重生”的全生命周期闭环。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曾吉明表示,接下来还将从制度、扶持、执法3个方面持续发力开展探索。制度“升格”,推动废旧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管理立法;扶持“加码”,投入真金白银,培育一批有实力的骨干企业,通过双向“揭榜挂帅”,让技术成为产业升级的硬支撑;执法“亮剑”,对回收利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予以打击,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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