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胡联福因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违规行为,被台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船员作业行为规范、维护海上航行秩序的常规执法公示环节。
本次处罚针对船员岗位值守违规行为作出,涉事人员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相应罚款,相关违法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从业人员信用监管范畴。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胡联福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52040032-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26*******427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台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被处罚人为胡联福,违法事实为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52040032-1-2,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26*******4274,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台州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为船员个人胡联福因违反值班规定被台州海事局处以千元罚款的信息,该处罚针对船员个体的岗位违规行为,不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对关联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合规资质及市场信用均无直接影响。相关方可借此案例强化在岗船员的合规宣教,规避同类岗位疏漏引发的航行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