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违规行为也将被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级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WM9D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3026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涉事主体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WM9D,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30265-1-1,最终被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的罚款。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辖区内航运相关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要求,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的规范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刘传利,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东苑B区12幢204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传利 | 90% | 270 | 2030-05-01 | 2025-05-23 |
| 2 | 王跃 | 10% | 30 | 2030-05-01 | 2025-05-23 |
综合点评
本次马鞍山江联物流因未按规定报备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海事部门处以千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轻微合规警示事件。该处罚未触及核心经营资质,对公司日常航运业务开展影响有限,但也提示企业需补全进出港信息报送的流程漏洞,规避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的更重处罚风险,夯实内河航运合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