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良才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吴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涉事人员作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存在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内容的行为,违反了海事通信管理的刚性要求。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吴良才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所有涉海无线电通信岗位工作人员敲响了合规操作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吴良才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1200063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435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吴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吴良才,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1200063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4352,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吴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良才成立日期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吴良才,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江口中心小学。
事件点评
本次吴淞海事局对涉事船员吴良才作出4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系针对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违规行为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将督促涉事从业人员强化安全通信值守意识,助力航运领域筑牢海上航行安全的基础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