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系统工程(01355)发布公告,于记录日期,(i)根据供股提呈发售的供股股份为5.97亿股(发售股份);及(ii)并无不合资格股东,且不合资格股东未售供股股份数目为零。董事会宣布,于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即最后接纳时限),共接获15份有效接纳,合共3.41亿股供股股份,占发售股份总数约57.09%。因此,供股认购不足,有2.56亿股供股股份未获认购,占发售股份总数约42.91%,该等股份将受补偿安排规限。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7.21(1)(b)条所述作出安排,透过向独立承配人提呈发售未获认购供股股份的方式出售2.56亿股未获认购供股股份,收益归该等以供股形式获发要约的股东所有。于2026年6月24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内容有关按尽力基准向独立承配人配售未获认购供股股份。
根据配售协议,本公司委任配售代理于配售期内按尽力基准向独立承配人配售未获认购供股股份,而自配售事项实现的超出(i)该等供股股份认购价;及(ii)配售代理费用(包括任何其他相关成本及费用)总额的任何溢价(净收益)将支付予相关不行动股东。配售代理将按尽力基准于2026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前促使认购人以不低于认购价的价格认购所有(或尽可能多的)该等未获认购供股股份。本公司不会发行补偿安排项下未获配售的任何未获认购供股股份及不合资格股东未售供股股份,而供股的规模将相应缩减。
净收益(如有)将按比例(惟向下约整至最接近的仙位)以下列方式向不行动股东支付(不计利息):A.参考其并无有效申请未缴股款供股权的股份数目而支付予并无有效申请全部未缴股款供股权的相关合资格股东(或于任何未缴股款供股权失效时持有该等未缴股款供股权的有关人士);及B.参考其于记录日期于本公司的股权而支付予相关不合资格股东。
倘就任何净收益而言,任何不行动股东按上述基准有权收取100港元或以上的金额,有关金额将仅以港元支付予相关不行动股东,而不足100港元的个别金额将拨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