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天津市冠盛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大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相关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该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核心要素,为海事领域合规监管公开提供了明确参考。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影响天津市冠盛船务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合规信用记录,督促相关航运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的法定责任。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天津市冠盛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446A |
| 违法案由 | 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05005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相关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天津市冠盛船务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该公司作为相关船舶经营人,未按规定签订对应版本的污染清除作业协议,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50051-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12*******446A,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大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天津市冠盛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周福霞,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8人,注册资本7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709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生态建设公寓8号楼1层110房间。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耿立志 | 98.5915% | 7000 | 2029-12-31 | - |
| 2 | 耿志翔 | 1.4085% | 100 | 2029-12-31 | - |
综合点评
此次天津冠盛船务被大连海事局处以5000元罚款,事由为未依规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虽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在船舶防污染合规管理环节存在明显疏漏。该处罚会留下合规警示记录,提醒企业需严格对照《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完善相关协议签署流程,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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