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价一路走高,有人就打起了歪主意,把掺假的黄金冒充纯金去卖。近日,浙江台州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罗某某、陈某某双双获刑。
罗某某四十多岁,没有固定工作,曾在打金店干过、懂烧金技术。见黄金行情好,她找来朋友陈某某商量,两人一拍即合。今年1月,两人先购入一个足金手镯和八个足金戒指,由罗某某动手重新熔炼,将黄金含量控制在82%左右,做成掺假金饰。
1月25日,他们把一只重42.01克的掺假手镯,以每克1088元的价格卖给某珠宝店,到手4.5万余元。第二天,又将两只总重25.525克的掺假戒指,以每克1095元卖给同一家店,又拿到2.7万余元。据店老板娘回忆,当时她只用了火烧法简单验货,没看出问题;后送到大店做专业检测,才发现三个金饰都不纯——手镯含金量84.89%,两只戒指仅81.09%。按当时的回收价计算,这家店实际损失1.2万余元。
接下来的四天里,两人又用同样手法,将另外5个掺假戒指分别卖给好几家金店,共到手1.7万余元。1月28日,他们带着一只重13.2克的假戒指到一家珠宝店准备再卖,被当场识破。经鉴定,这只戒指含金量仅74.59%。案发后,两人主动退赔了所有受害店主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某和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用假金饰骗钱,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退赔情况,最终判罗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判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来源:ZMG-钱江视频
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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