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孙军明因船舶在特定管制水域航行时未遵守对应特殊航行规则的违法行为,被闵行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指向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行政信用记录,对后续相关航行作业的合规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孙军明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3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10*******34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闵行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明确,被处罚人为孙军明,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38-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10*******3410,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闵行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提示广大航行从业者,各类特殊管制水域均设置了针对性的航行规则,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是保障通航秩序、防范水上安全事故的核心前提。
天眼查数据显示,孙军明成立日期2021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孙军明,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城关街道西坦村城关街道西坦村。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针对自然人孙军明的200元小额处罚,属于单一个体的轻微航行违规惩戒,未涉及任何企业主体,对相关航运类公司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市场声誉均无直接影响。该公示仅为海事部门常规执法公开,警示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特殊水域航行规则,间接助力航运行业整体合规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