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郑全勇因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宁波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对涉事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理,该处罚结果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此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水上航行作业秩序管控、压实船员岗位值守责任的常规执法举措,相关违法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船员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从业资质核验、岗位任职评定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郑全勇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1206010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2*******361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波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人为郑全勇,违法事实为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12060100-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2*******3614,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宁波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执法结果,进一步引导全体船员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从源头上防范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郑全勇成立日期2004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郑全勇,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市场。
综合点评
本次宁波海事局对船员郑全勇作出的千元罚款处罚,属于针对个人岗位违规的常规海事监管举措,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企业的正常经营、资质信誉及业务开展造成直接影响。该处罚严格依照两部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作出,合规性明确,也为一线船员敲响了规范值守岗位的安全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