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28日丨*ST元道(维权)(301139.SZ)公布,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6】42号)。根据《决定书》内容,认定2019年至2021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65,902,640.59元、160,688,291.80元、263,632,076.14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75%、13.12%、16.23%。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终止上市情形。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8条相关规定,股票(股票简称:*ST元道,股票代码:301139)将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