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泰科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解释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及《准则解释第20号》。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