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王晰灏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发展的背景下,葡语国家作为连接欧亚非拉的重要文化枢纽,其新媒体平台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跨文化传播的前沿阵地。然而,语言符号差异、文化认知鸿沟与传播技术特性,使翻译活动超越语言转换范畴,成为关涉文化主权、价值传递与文明互鉴的伦理实践。因此,立足新媒体传播生态,剖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葡语国家传播中的翻译伦理问题,探寻符合“一带一路”精神的伦理建构路径势在必行。
传播现状概览
中华传统文化在葡语国家新媒体传播中呈现出平台多元、内容多样与主体多层的特点。传播渠道主要包括:国际社交平台,如Facebook、You-Tube、TikTok等,其凭借算法优势和用户规模成为主要途径;跨境电商,如拉美州最大电商平台Mercado,通过文创产品销售实现文化软传播;中外官方媒体,如中央电视台葡萄牙语频道。内容形态涵盖四类:短视频以视觉冲击力见长,纪录片系统展示文化内涵,文创产品拓展表达形式,新闻报道提供深度解读。传播主体中官方媒体占主导,内容权威但风格严谨;自媒体灵活亲民,但质量不一;民间机构侧重教育交流,深化文化认知。这种多元传播生态既显著提升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国际能见度,也为跨文化传播中的翻译实践提出了新课题。
新媒体传播翻译实践中的典型伦理冲突分析
在新媒体传播翻译实践中,为适应算法与受众偏好,常出现文化内涵被简化或曲解的现象。平台的流量逻辑迫使传播者在“忠实”与“迎合”之间艰难取舍。为争夺用户有限的注意力,复杂文化概念常被切割、简化甚至戏剧化。例如,在翻译“中医养生”相关内容时,其背后深厚的阴阳五行、经络脏腑哲学体系可能被完全剥离,标题被改写为“揭秘长生不老的东方秘术”。此类翻译虽降低了理解门槛,却将博大精深的智慧矮化为浅薄猎奇,实质上扭曲了文化的整体面貌。
在翻译文化专有项时,过度本土化也导致文化特质流失。为使葡语受众易于理解,译者若过度使用归化策略,会使中华文化中独特的成分在跨语际传播中趋于平庸。例如,将儒家核心概念“仁”译为“仁慈”或“善良”,虽意思近似,却窄化了其由内而外、推己及人、兼具情感与实践的复杂伦理体系。这种“以易代难”的翻译,虽在交际上取得暂时成功,却牺牲了文化的深度与独特性。
新媒体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常呈现两极分化:一是过度发挥,为追求个人风格或娱乐效果而对原文大幅再创作,使娱乐价值凌驾于文化传播本意;二是完全隐身,仅遵循固定模板与流程,专业判断让位于流量数据,导致译文正确却缺乏文化适应力。
在流量逻辑的驱动下,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被“商品化”。这种“流量至上”的策略虽可短期提升关注,长期却消解了文化本身的严肃性与精神深度,使其沦为消费时代的文化快餐,损害了其作为文明体系的庄重形象。
新媒体语境下翻译伦理原则的多维建构
尊重文化他者,保留文化异质性的差异性伦理原则。该原则强调,翻译的首要伦理并非消除差异,而在于尊重并竭力保留源语文化的独特异质性。其要求译者不能仅以目标文化为标准,对承载独特哲学与生活方式的表达进行随意归化或替换。例如,将“京剧脸谱”简单译为“面具”,便完全丢失了其颜色与图案对应特定人物性格(如红脸表忠义、白脸表奸诈)的复杂符号系统。译者应选择直译并辅以必要说明,甚至借助图片或视频链接,主动引导受众理解并欣赏“差异之美”。视翻译为文化间的对话而非独白,其目的不是让“他者”变得完全透明,而是承认并展示其不可或缺的独特性。
明确传播目标,服务目标受众与交际情境的服务伦理原则。该原则主张翻译策略的选择不应仅由文本自身决定,更应服务于具体的传播目标、目标受众的认知背景及特定交际情境的需求。例如,在面向青少年群体翻译科普读物时,核心任务是激发兴趣、促进理解,语言可力求生动活泼,甚至适当融入流行网络用语;而在翻译面向学术界的专业文献著作时,忠实于原文的概念体系与逻辑结构则成为首要任务,语言必须严谨精确,以确保学术的严谨性与知识的准确性。
超越语言对等,追求跨文化有效沟通与共鸣的交际伦理原则。该原则要求翻译行为超越传统语言学意义上的“对等”,致力于实现有效的跨文化沟通并激发情感共鸣。译者需善于利用多模态资源辅助意义重构,以引导目标受众产生相似的理解与情感体验。如,在翻译中国古诗词时,可配以意境相符的动态视频,增强内容的沉浸感与感染力。在此原则下,译者角色转变为多媒体叙事的“导演”,需综合调度文字、图像、声音等多种符号资源,其最终目的是让目标受众不仅能“读懂”,更能“感受”到源文化的魅力。
强化译者作为文化协调者的主体责任伦理原则。该原则要求译者应转变为具备高度主体意识与责任感的文化协调者。这要求译者有三个层面的素养:一是语言文化素养,精准把握源语与目标语的文化精髓;二是媒介素养,掌握数字平台特性并运用多模态处理技能;三是自觉的伦理素养,能在面对文化冲突、偏见或利益诱惑时,始终保持反思,坚守职业底线,担起守护真相、促进理解与和平的文化使者使命。(作者系吉林外国语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