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部门依法依规对外公示,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与执行要求,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31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将被纳入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船舶营运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3207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其所属船舶停泊期间未按规定配备足额值班人员,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4-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1200元,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3207。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符合内河交通安全监管的相关程序要求,也为辖区内航运企业落实船舶停泊值班制度、强化日常营运合规管理起到了警示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潘卫武,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贵港市覃塘区政府办公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潘翚 | 70% | 70 | 2011-03-29 | 2003-12-29 |
| 2 | 郑义 | 30% | 30 | 2011-03-29 | - |
点评分析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作出的千元级小额处罚,事由为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齐值班人员,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类监管动作。该处罚未触及企业核心运营资质,对其日常经营、后续航运业务开展影响十分有限,也不会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企业可借此梳理内部船舶停泊值班的管控流程,补全合规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海事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