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临翔市监处罚〔2026〕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翔市监处罚〔2026〕68号 |
| 当事人名称 | 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依法上缴国库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起源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的专项监督检查,经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后,依法认定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反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结合当事人从轻情节作出对应处罚,以下为事件详情。
主要违法事实
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为依法取得电梯维护保养资质的特种设备维保单位,本次违法问题集中出现在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现场维保质量三个维度。
资源条件层面,该公司存在质保工程师资格不符合要求、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违规兼职、维修作业人员社保缴纳不足三项问题,其中质保工程师未担任管理层职务,两类质量控制责任人员分别由同一人兼任,两名维修作业人员社保缴纳时长不足三个月,均不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的相关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层面,公司未按要求形成每月电梯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质量手册引用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为非现行有效过时版本,合同评审记录为非受控版本,不符合对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现场维保质量层面,此次被检查的临沧海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扎路营批发市场货梯,存在第二、三层层门锁紧元件啮合深度不足(实测最小值仅为4mm,小于7mm的标准要求)、对重越程距离标识缺失、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填写不规范三个问题,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上多项问题共同构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调查过程
2026年7月6日至7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派出监督检查组,对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该公司负责维护保养的扎路营批发市场货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多项问题并出具《云南省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备忘录》。
2026年7月9日,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临翔市监特令〔2026〕第17号),责令公司立即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整改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同日,经局领导批准,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依法立案调查,通过现场核查、询问当事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于2026年7月23日完成案件调查,调查过程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期间,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确认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全部属实,并且提交了整改报告,证明相关问题已经完成整改。2026年8月11日,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相关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鉴于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认错态度良好,及时完成整改消除了违法隐患,未造成实际社会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 版)》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于2026年8月24日作出从轻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依法上缴国库。
按照规定,本次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11月24日,公示期满后当事人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天眼查数据显示,临沧永泰电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德平,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8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章嘎社区凤翔路2 号时代商都4幢2单元302室(临沧工业园区)。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李德平 | 100% | 300万元人民币 | 2035年12月31日 |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我司在人员资质管控、体系文件管理、现场维保执行上均存在合规疏漏,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相关规范。此次万元罚款及信用公示,虽未造成实际危害,但也敲响安全警钟,后续我司将全面补全合规短板,筑牢电梯维保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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