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宋江波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海事部门的公开处罚公示,进一步明确了内河航行的合规边界,也为所有内河航行参与者敲响了规范航行操作的警钟。
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1日正式作出,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在海事局官方公示渠道对外公开,保障了航运相关主体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也体现了海事监管部门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的明确导向。此次处罚将对当事人的内河航行相关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其后续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宋江波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3037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8*******56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1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宋江波,其涉及的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30371-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8*******5615。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宋江波成立日期2019年10月9日,法定代表人宋江波,所属行业为租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启东市王鲍镇庙桥村四十组。
事件点评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自然人宋江波作出的2000元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人的独立海事监管处置,未涉及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存在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合规或品牌信用受影响的情况,对各类商事主体的日常运营均无直接关联与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