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用冷暴力逼员工离职充满违法算计##员工遭冷暴力被踢出845个工作群#】办公电脑被搬走、工位被摄像头对准、被逐一踢出845个工作群、最后半月仅发55元工资、上级主管被明令禁止给她安排任何工作——近日,在重庆工作的女孩小古(化名)与前公司的劳动纠纷登上热搜,前公司逼迫小古离职的一系列“冷暴力”式操作引发网友热议。令大家愤怒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本就基于双向选择意愿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满意劳动者的表现,完全可以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为何非得通过架空、孤立、边缘化的方式让员工承受压力,最终迫使其“主动”走人?答案或许绕不开一个“利”字。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于是,一些人便拨起了“算盘”:与其痛痛快快按规矩补偿,不如想方设法把员工“逼走”,这样既可以不掏一分钱补偿,还落了个“是她自己要走”的体面。而比算计金钱利益更恶劣的,是这种行为对劳动者心理与尊严的践踏。一纸辞退通知固然冰冷,但好歹光明正大、有理有据;“冷暴力逼离职”却让劳动者在日复一日的架空与孤立中自我怀疑,不断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无端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带着自我否定离开曾经的工作岗位。据媒体报道,8月27日,前公司终于向小古支付了法院判决的款项。个案的胜诉令人欣慰,但根治“冷暴力逼离职”行为,不能只靠劳动者个人挺身维权。劳动监察部门既要加大对变相辞退行为的查处力度,也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合规引导与普法教育,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不必让每一次争议都最终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最为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应明白,靠“算计”省下来的补偿金,终将以赔偿金、商誉损失的方式加倍偿还。(全媒体记者 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