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00984)发布公告,于2026年9月2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就租赁该处所签署租赁协议,租期为五年,自2027年2月2日起至2032年2月1日届满(包括首尾两日),租用该处所经营零售业务。此外,本公司作为特许持有人,就该处所的商业用途签署许可协议,期限为五个月,自2026年9月2日起至2027年2月1日届满(包括首尾两日),该期间为租赁协议租期开始前之期间。
根据租赁协议,租期内应付的基本租金总额约为902万港元。该处所香港英皇道101号一楼101号铺。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在香港及中国通过以“AEON STYLE”、“AEON”及“AEON SUPERMARKET”之商店名称命名之连锁店,经营零售业务。基于其零售业务之性质,本集团须不时订立租赁协议以租赁零售店。每间零售店,特别是与该处所类似之大型商店,均有助于并维持本集团之经营规模,进而有利于本集团降低总体经营成本,加强本集团与其商业伙伴之商议能力、扩大商店网络及市场份额。透过就新的该处所订立租赁协议及许可协议,本集团得以在战略地点获取合适的零售空间,用以经营其以“Mono Monoものもの”为商号的业务。
租赁协议之条款(包括租金及管理费)乃经参考可资比较物业的公开市场租金,以及本集团经营的其他零售店舖所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后,经公平磋商釐定。订立租赁协议及许可协议旨在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经营零售业务。因此,董事会认为,租赁协议及许可协议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订立租赁协议及许可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