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湖州扬远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杨浦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由、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为内河航运领域同类轻微违规行为的合规判定提供了公开参考案例。
本次不予处罚的处置结果不会对湖州扬远船务有限公司的正常航运经营资质及日常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湖州扬远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JA7T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855-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34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湖州扬远船务有限公司的违法情形属于内河海事领域明确列明的轻微违法范畴,杨浦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34项的相关规定,出具了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855-1-1的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JA7T,于2026年9月2日正式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引导内河航运企业主动规范船舶作业记录管理,提升日常运营的合规水平。
天眼查数据显示,湖州扬远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7月10日,法定代表人张菲菲,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岂山圩村岂东89号(自主申报)。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张菲菲 | 90% | 180 | 2030-04-30 | 2026-05-26 |
| 2 | 唐敏 | 10% | 20 | 2030-04-30 | 2023-07-10 |
综合点评
本次湖州扬远船务相关海事轻微违法事项最终获不予处罚,是监管部门落实柔性执法要求的体现。该结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质存续及后续海事作业开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会产生额外合规成本,有助于企业维持稳定运营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