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黄昏恋相伴数月,分手后17000元彩礼究竟该如何处置?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茂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两位年过六旬的当事人就彩礼返还事宜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为这段短暂的黄昏恋画上了句号。
年过六旬的甘某与朱某经媒人介绍相识相恋,本着相守相伴的初衷开始共同生活。虽然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按照当地婚嫁习俗,甘某向朱某支付了17000元彩礼。遗憾的是,相处仅四个月,双方便因性格差异产生诸多矛盾,感情彻底破裂,朱某选择离开,双方就此分手。
甘某认为“婚姻”已无法维系,遂向朱某索要已支付的彩礼钱,但朱某拒绝返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返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后发现,本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事关老年人的情感与财产权益,处置不当极易激化矛盾。
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一方并非完全拒绝退还彩礼,矛盾的焦点在于双方对返还的金额分歧较大。对此,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彩礼认定范围、返还原则等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朱某当庭向原告甘某返还彩礼4000元,原告甘某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调解协议达成后,朱某当场将4000元交给甘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老年人再婚应当理性对待感情与财产问题,避免财产纠纷影响感情;必要时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对于大额财物往来,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发生纠纷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来源:彩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