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关于公开征集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基础上,重点征集以暴力、威胁、滋扰、网络操控、软暴力等手段实施的符合黑恶势力特征的以下六类违法犯罪线索:
(一)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2.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3.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二)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1.涉枪涉爆、网赌电诈和黄赌毒、环食药、盗抢骗等与黑恶犯罪交织合流的违法犯罪线索。
2.境内外黑恶组织勾连犯罪线索。
(三)依法严厉打击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1.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2.操控、裹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1.裸聊敲诈:通过网络诱导受害人裸聊,要挟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线索。
2.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恶意垒高债务,侵占被害人财产的违法犯罪线索。
3.非法催收:采取电话短信轰炸、曝光隐私、骚扰亲友等软暴力手段索取债务的违法犯罪线索。
4.舆情敲诈: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5.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恶意投诉举报,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6.强迫消费: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线索。
7.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伤害、财物受损假象,向受害人勒索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8.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向受害人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线索。
9.网络暴力:通过造谣诽谤、辱骂恐吓、批量网暴等方式,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10.务工敲诈:故意制造用工矛盾,阻挠施工,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 依法严厉打击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六)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一)平台举报
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线索举报。
(二)县扫黑办
友谊县委政法委扫黑办
举报电话:0469-5819170
(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来信举报:双鸭山市友谊县挹娄大街101号
(三)县公安局
友谊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469-5819266
(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来信举报:双鸭山市友谊县站前街284号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应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和证据线索。
(二)提倡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单位能够及时联系,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
(三)对于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友谊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
来源:友谊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佳丽
校对:王天奇
审核:曲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