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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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动态
内蒙古乌海实行政采合同履约双重预警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 通讯员翟红霞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关键节点实行双重预警机制的通知》,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至合同履约付款全流程关键节点实行“云平台分级预警+短信”提醒双重预警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防范政府采购履约风险。
“近年来,乌海市财政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监督预警系统,对合同备案、公示、支付等进行实时监控。此次乌海市在合同履约关键节点实行双重预警机制,是深化政府采购数智化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制度约束+技术管控’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判’转变,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采购管理质效。”乌海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强表示。
据介绍,双重预警覆盖5个关键节点,所有预警均提前固定天数在云平台触发,并同步发送短信至政府采购专管员。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距业务办理截止之日不足10日触发黄色预警,不足5日触发橙色预警并短信提醒,不足1日触发红色预警。合同公告发布预警要求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不足1个工作日触发黄色预警并短信提醒。合同备案预警要求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云平台备案,不足5个工作日触发黄色预警,不足2个工作日触发橙色预警并短信提醒,不足1个工作日触发红色预警。履约付款预警要求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资金,不足7个工作日触发黄色预警并短信提醒,不足5个工作日触发橙色预警,不足1个工作日触发红色预警。资金实际支付预警要求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足7个工作日触发黄色预警并短信提醒,不足5个工作日触发橙色预警,不足1个工作日触发红色预警。
乌海市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政府采购专管员收到预警后须及时核查进度并梳理未办结原因。属于资料缺失、流程滞后的,立即补齐补办;属于供应商原因的,下发履约催告函,留存书面凭证,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分管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加强对采购全流程的监督检查,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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