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格雷博补充说明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员工持股平台工商变更手续办理进展情况等事项。据港交所6月7日披露,格雷博智能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递表港交所主板,中金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格雷博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你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3)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对照监管指引说明公司认定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并提供具体依据。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以及就股份“全流通”履行的审批或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
五、请补充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工商变更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员工主动放弃的授予股份处理情况,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预留股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六、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履行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涉及境外募投项目的,说明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
七、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格雷博是一家提供智能电动化动力域系统与通用化800V高压直流供电系统的解决方案之全球提供商,以高性能电力电子、电机、软件、热管理与平台化集成技术为核心,通过垂直整合与系统优化实现竞争力领先的软硬件服务一体化方案,于往绩记录期间主要服务于新能源汽车动力域领域,并拓展至AI算力基础设施供电系统与具身智能动力域电驱系统领域,致力于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经济的低碳化与智能化升级。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已直接或通过一级供应商累计获得10名主机厂的40个定点,解决方案已获12个汽车品牌的16款商业化推出车型采用。截至同日,有24个项目处于客户接洽及解决方案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