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9月4日,金融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提到,投保人可以以持有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为限,向签发保险单的保险人申请借款。投保人尚未清偿全部借款的,保险人可以就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还的保险费或者保险金优先受偿。
上一篇:徐汇区凌云街道打造食品安全宣传周嘉年华
下一篇:中科环保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全票通过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等两项议案